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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发布:哈尔滨市总工会改革进展情况
  • 作者:admin 2018-05-2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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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当前,哈尔滨市总工会改革已处于抓落实阶段,包括改革机构设置,提高领导机构一线职工(劳模)代表比例,改进机关干部管理方式,推进产业工会改革等的各项举措不断落地,成效显现。工会改革是党交给工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工会组织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工会组织履行职能的内在要求,和广大干部职工、广大工会会员密切相关,广受我市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关心关注。为回应社会关切,现将哈尔滨市总工会改革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改革时间进程

2017年初至年底,按上级工会和市委的安排部署,研究起草《哈尔滨市总工会改革方案》。成立6个调研组对下对外座谈交流考察学习,7次主席办公会专题研究,20余次修改方案,多次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沟通,多次向市委主管书记汇报,多次向市委深改办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分别汇报。市委书记亲自审定方案,市委深改领导小组会议两次研究审议方案。

2017年12月26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印发文件批准《哈尔滨市总工会改革方案》。

2018年1月8日,市总工会召开改革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正式启动《哈尔滨市总工会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黄玉生为组长,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邓宏图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黄玉生主席在动员讲话中介绍了《方案》的起草和审定过程、改革的重大意义和需要把握的重点内容,并对如何抓好改革工作提出五点要求。(讲话全文另发)。

2018年1月22日,市总工会印发《哈尔滨市总工会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哈尔滨市总工会改革任务措施推进表》,将改革方案中9个方面的34项改革内容,细化为52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部门、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

2018年2月2日,市总工会召开第十七届第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继续深化工会改革落实。

2018年4月2日,省总工会召开全省工会改革工作汇报会,省总工会对哈尔滨市总工会的改革工作给予肯定。 

2018年4月12日,市总工会召开了区县(市)工会改革工作推进会,听取了9区、9县(市)工会主席就改革推进情况的汇报,并对各区县(市)改革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2018年5月10日,哈尔滨市总工会印发《关于调整市总工会直属工会隶属关系和产业工会组织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2018年5月17日,市总工会召开产业工会所属企业调整对接会。

二、改革完成情况

年初以来,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市总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举市总工会全会之力,上下一心,辛勤工作,按市委要求和改革方案部署,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举措落地生效。截至目前,根据《改革方案》细化的52项改革工作任务已完成34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成机构设置内设。机关部门由13个减少到11个,机关编制由97名减少到70名,精简27.8%。所属事业单位由9个减少到5个,精简44.4%。保留事业编制122名,精简65.6%。

2、调整驻会产业工会,合理划分行业类别。落实党中央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积极推进产业工会改革。调整市总工会直属工会隶属关系,设置我市产业工会行业分类,印发《关于调整市总工会直属工会隶属关系和产业工会组织体系的意见》,市总工会所属直管工会110家调整后减少到86家;哈尔滨市总工会教科文卫体工委变更为哈尔滨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负责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产业等行业工会工作;哈尔滨市总工会产业联合工委变更为哈尔滨市机械建材医药能源工会委员会,负责全市机械、建材、医药、能源等行业工会工作;哈尔滨市财贸工会委员会变更为哈尔滨市财贸金融服务工会委员会,负责财贸、金融、服务等行业工会工作;哈尔滨市建设工会变更为哈尔滨市建设交通物流工会委员会,负责在哈建筑、物流、公路运输、交通等行业工会工作。理顺产业工会组织管理体制,调整产业工会隶属关系近400家,产业工会普遍实行委员会制度,选举产生产业工会委员会和领导机构,驻会产业工会主席分别由1名基层工会主席挂职、1名一线职工(劳模)兼职。改革后,工会组织体系更加明晰,工会维权更加有力,作用更加显著。

3、提高领导机构一线职工(劳模)代表比例。设兼职副主席5名,其中国有企业工会主席、一线职工(劳模)和农民工代表各1名。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工会和一线职工比例由本届的62.8%提高到下届的70%;委员中一线职工(劳模)比例由28.3%提高到40%;常委中一线职工(劳模)比例由20%提高到25%。2018年2月2日,市总召开了第十七届第四次全委(扩大)会议,补选委员18名,其中一线职工10名;常委4名,其中农民工1名,一线职工(劳模)1名,选举兼职副主席2名,其中1名农民工,1名一线职工(劳模),已达到方案比例。

4、改进机关干部管理方式。今年5月2日,市总下派2名机关干部分别到中航工业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和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工会挂职,企业工会干部上挂2名到市总机关,挂职时间为1年。

5、健全职工协商民主机制。市总工会共推荐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人,其中1名农民工,1名一线工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4人,其中1名企业家(连任),1名农民工,2名一线工人;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7名,均为一线职工。促进提高了一线职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中职工、工会工作者和政协工会界别委员的作用。

6、着力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与市委统战部、人大、政协、工商联和团市委,联合开展建会集中行动,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非公经济人士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出台了《哈尔滨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公益性岗位工会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从招聘、待遇、职责、管理、考核等方面做了规定。建立了绩效激励制度,全市24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组织员每年按照工作者总数30%的比例,对优秀者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津贴补助,可以连续增长3年。

7、深入推进职工之家和职工服务站建设。开展“职工之家”活动阵地建设,出台了《哈尔滨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强“职工之家”活动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工业园区(经济园区)等职工集中地普遍建立“职工之家”活动阵地网络,保障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

8、健全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市总工会分级、分层次、分类别地加大培训力度,其中市总直管单位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其他业务部门培训由市总工会承办。2018年制定培训人数1500人。

下一步,按照工会改革方案要求,市总工会将重点加大区县(市)级工会改革的推进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区县工会机关工作力量的支持力度,加大区县(市)总工会机关兼职或挂职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力度,解决区县(市)总工会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供稿:办公室、政研室、组织部)(编辑:张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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