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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设立职工创新项目补助资金
  • 作者:admin 2016-06-2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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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设立职工创新项目补助资金

预计年内下发补助资金100万元

 

 

  (本网讯)为弘扬工匠精神,挖掘职工创新潜能,激发职工创新活力,在全社会营造企业重视创新、职工参与创新的良好氛围,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对全市职工创新项目给予资金补助的通知》。根据申报创新项目的预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总工会将给予每个项目补助资金2—10万元,预计今年补助金额将达到100万元。

  补助项目需满足的条件是:围绕生产实际,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在技能人才培训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能切实推动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食品安全等领域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操作方法;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突破;国外先进技术国产化的引进吸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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