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哈尔滨市职工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哈工联发〔2017〕19号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公司)工会,市直属和省属在哈企业工会:
为了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展示职工队伍在实现“中国梦”伟大进程中团结和谐、意气风发、砥砺奋进的精神风貌,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为加快哈尔滨振兴发展建功立业,市总工会、市体育局决定举办2017哈尔滨市职工羽毛球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哈尔滨市总工会 哈尔滨市体育局
承办:哈尔滨力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15日—17日,在东北林业大学体育馆举办(南岗区文昌街477号,征仪路东北林业大学8号入口)。
三、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分为:
1.团体:混合团体(限报10人,含领队教练各1人)。
2.单项: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分职工组、工会干部组、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组。各组别不得兼报。
四、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混合团体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预赛阶段分组循环,决赛阶段采用淘汰赛。
3.混合团体比赛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女运动员可以兼项,男运动员不得兼项)。
4.混合团体比赛采用5场3胜制,每场3局2胜制,每局15分,每球得分制,如遇14平先到15分者获胜。
5.单项比赛采用淘汰赛3局2胜制,每局15分,每球得分制,如遇14平先到15分者获胜。
6.单项比赛每人限报两项。
7.比赛用球为亚狮龙五号羽毛球。
五、录取奖励办法
1.团体比赛录取前8名(3、4并列、5至8并列),不足8个队减半录取。
2.单项比赛:各单项比赛均录取前8名(3、4并列、5至8并列),不足8组减半录取。
3.奖励:获得单项和团体奖颁发证书、奖杯和奖品。
六、参赛资格
哈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60周岁以下),工会干部须为市总工会直属工会及省属在哈企业工会干部,党政领导须为市总工会直属工会及省属在哈企业工会所在单位党政领导。需通过各区县(市)工会、产业工会、局(公司)工会、企业工会报名参赛,报名时须携带参赛队员系本单位职工证明和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手续不全不接受报名。报名表加盖公章后报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同时报电子版),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8日。
七、参赛纪律及要求
1.参赛人员必须遵守赛会要求,服从赛会工作人员安排,如有违规,将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2.每场比赛前裁判员对参赛人员进行身份审验,并对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参赛资格。
3.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其参赛队资格及相关成绩。
4.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如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运动员或参赛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后计算时间)视为罢赛,组委会将取消罢赛方的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5.参加比赛的选手必须身体健康,请在比赛前自行购买保险,如在比赛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责任自负。大会设有医务组,可紧急处理轻微损伤。
6.比赛有检阅仪式,各代表队须统一着装。比赛人员需穿专业羽毛球鞋比赛。
八、领队会时间及内容
领队会定于11月13日下午2点在东北林业大学体育馆召开,请各队领队或教练准时参加。裁判长组织抽签,并与各队核对参赛报名单,如有遗漏或发现错误现场处理,赛会期间概不受理。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组织委员会:
主 任:黄玉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副主任:陈光莹 市总工会副主席
邵韵声 市体育局副巡视员
委 员:李白石 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部长
姚 鹏 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副部长
曹东华 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谢琮琪 市体育局群体处调研员
汪玉杰 省羽毛球协会执行秘书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实施。
联 系 人:何 丹 邱美华
联系电话:87657665 87657650
电子邮箱:hrbghxj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