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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办发〔2017〕34 号—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推荐选树2017年“哈尔滨大工匠”活动的通知
  • 作者:admin 2017-08-08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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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推荐选树2017年“哈尔滨大工匠”活动的通知

 

哈工办发〔2017〕34号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公司)工会,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省属在哈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十七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和《哈尔滨市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6-2020)》工作要求,助力《中国制造2025》计划实施,努力营造争当“哈尔滨大工匠”的浓厚氛围,市总工会决定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推荐选树“哈尔滨大工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总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积极践行“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使工匠精神成为广大职工的主体意识和主流精神,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推荐选树办法

(一)推荐范围

全市各行各业在职职工。重点是一线职工。推荐人选不受性别、学历、职级、职称、技能等级、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各级工会可以在推选“企业工匠”“行业工匠”“金牌工人”“首席技师”“创新标兵”等技能人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的高超技艺,追求完美、创造极致的职业精神,攻坚克难、创新超越的优秀品质,目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具体满足以下条件:

  1.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

  2.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全市、全省、全国处于一流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3.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热心技能传承,积极参加“名师带高徒”等活动,善于向青年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4.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做出卓越贡献、取得重要成果,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领域引领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8月4日—8月10日)

制发《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推荐选树2017年“哈尔滨大工匠”活动的通知》,部署评选活动。各级工会要广泛深入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方法步骤等,要精心组织动员,认真研究部署,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努力营造氛围,深入挖掘职工中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典范人物。

2.申报推荐阶段(8月11日—8月30日)

各级工会要组织好参评人员的民主推荐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选树对象的先进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评选、审核和公示。对审核通过的,于8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1.推荐表:一式二份,用A4纸双面打印,逐级加盖公章。2.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全面、详实。3.佐证材料: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专利成果证、荣誉证书等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当场返还。)报至哈尔滨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初评考察阶段(8月30日—9月25日)

评选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名单及个人事迹材料进行初评,提出“哈尔滨大工匠”10名候选人初评建议名单。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初评考察建议名单。

4.审定公示阶段(9月26日—10月26日)

审定结果在哈工网、哈尔滨日报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表彰宣传阶段(10月27日—11月25日)

市总工会对“哈尔滨大工匠”当选者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奖金。组织《哈尔滨日报》《黑龙江工人日报》《咱们工人》栏目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适时组织事迹突出的先进人物深入基层进行事迹宣讲。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工会要周密部署、精心策划,扎实开展推荐工匠系列活动。真抓实干,确保推荐活动有效开展,创新活动载体,扩大宣传范围,提升推选工匠的影响力。

(二)注重选树质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选树和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选树工作质量。

(三)抓好学习宣传

工匠精神既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历史传承,又是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各级工会要在培育、选树、学习、宣传、弘扬工匠精神方面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长远设计,形成长效机制,鼓励广大职工自觉学习,躬身践行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学习工匠、尊重工匠、崇尚工匠、争当工匠的良好氛围,为哈尔滨经济发展建功立业。

四、组织领导

成立“哈尔滨大工匠”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黄玉生

    副组长: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邓宏图

            市总工会副主席彭利

            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光莹

            市总工会副巡视员于兰香

    成  员: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服务中心人员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服务中心,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组织工作。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5号1003室

  邮政编码:150010         联系电话:87657631

    邮箱:jsxh88@163.com

    附件:2017年哈尔滨大工匠推荐表大工匠推荐表.doc

        

                                           哈尔滨市总工会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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