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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全市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活动的通知
  • 作者:admin 2015-09-1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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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全市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局(公司)工会、产业工会,各直属企业、省属在哈企业工会: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心企业职工,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职工的生活,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生活保障条件,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全市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活动方案》要求,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围绕职工生活后勤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杯”竞赛活动。

  一、参赛范围和组织方式

  全市“保障杯”竞赛活动按照属地、行业、产业分级别组织,分类别指导,滚动式推进的方式进行。

  (一)竞赛活动在区、县(市)、局(公司)、产业工会和直属企业、省属在哈企业工会中进行。竞赛将根据报名情况划分成相应赛区和竞赛单位,由市“保障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指导。

  (二)各赛区和竞赛单位,由各赛区和竞赛单位“保障杯”竞赛组委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

  二、竞赛主题、总体目标和竞赛条件

  (一)竞赛主题。强化职工生活保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二)总体目标。按照逐年滚动发展的原则,2013年全市开展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活动的建会企业在2012年的基础上递增5%,超过700家。通过表彰一批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动职工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职工生产生活条件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改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竞赛条件

  1、先进集体参赛条件  

  (1)改善就餐条件。推动企业通过多种途径建设职工食堂,职工食堂设施和就餐环境良好舒适,食堂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健全,为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职工的满意度较高。  

  (2)改善居住条件。推动企业通过多种途径建设职工宿舍或公寓,改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居住条件,宿舍设施完善、环境优良,配备必要的降温防寒以及文化、卫生、洗浴设施,建立健全宿舍管理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为职工提供经济、安静、整洁、安全的住宿环境。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改善文体活动条件。推动建立电视房、阅报栏、职工书屋(图书室)、健身室、运动场等基本文体活动场所,配备基本的文体活动设施,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4)建立职工困难援助机制、工伤救援机制、互助保障机制、职工体检和疗休养制度。调动政府(行政)、职工等多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互助互济活动,为遇到困难的职工及时提供帮助。每年安排不少于3%的职工参加疗休养。按规定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定期体检和疗休养。  

  2、先进个人参赛条件  

  (1)对职工有深厚感情,有强烈的帮扶责任意识,热心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受到职工拥护。  

  (2)掌握本单位或本地区职工基本情况,熟悉有关职工生活、工资、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密切联系职工,倾听反映职工的愿望呼声,成为职工的第一知情人。在维护职工生活保障权益工作中成效显著。  

  (3)重视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为改善职工就餐、居住、文体活动环境、设施投入资金达到一定额度的党、政、工领导。

  三、实施步骤  

  今年的竞赛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6日—9月30日)。依据《竞赛方案》,部署指导区、县(市)总工会、局(公司)工会、产业工会和市直属企业工会、省属在哈企业工会竞赛活动。区、县(市)总工会、局(公司)工会和产业工会及独立开展活动的单位竞赛组委会负责部署指导本地区、本行业所辖单位竞赛活动。  

  (二)参赛单位报名、划分竞赛协作组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市直属企业工会、省属在哈企业工会直接向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上报《全市2013年度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登记表》;区、县(市)、局(公司)和产业竞赛活动组委会向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并上报《全市2013年度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登记表》及本地区、本行业参赛企业数及参赛企业名单。市“保障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划分成相应几个赛区和竞赛单位后,将划分情况通知参赛单位。

  (三)联检联评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由各竞赛协作组组长单位牵头,分别召开各个协作组及独立开展竞赛活动的相关单位联检联评会议,依据《全市2012年度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考核表》所列内容进行考核评分,对报送的集体和个人材料及名单进行联评和实地抽查,提出“保障杯” 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单及竞争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名单,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考核审定阶段(2014年1月10日—2月28)。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依据《竞赛方案》进行考核后,提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标兵建议名单,报市竞赛组委会审定。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3月1日—3月30日)。对全市2012年度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其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选树为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在全市范围长期开展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活动是强化职工生活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举措,各级工会要统一认识,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方案,扎实推进。各单位要按照市《竞赛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实际,在总结2012年度开展“保障杯”竞赛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制定各自的竞赛方案,切实将 “保障杯”竞赛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下去。

  (三)培育典型,营造氛围。做好经验总结,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大力宣传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电话(传真):87657651、87657667  

  地址:道里区兆麟街125号(市委8号楼)2117室  

  邮编:150010。电子邮箱:hrbghbzb@163.com  

  联系人:王彬彬  刘述  

  附件1:全市2013年度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考核表;  

  附件2:全市2013年度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登记表;  

                                                           


                                                                 哈尔滨市总工会      

                                                                  2013年9月5日

 

 

 

附件1:全市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考核表.docx

附件2:全市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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