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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启动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 作者:admin 2016-07-0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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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    

市总工会启动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全市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启动会议昨天召开,会议出台了《哈尔滨市第二期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推出重大疾病医疗、重大疾病和补充住院医疗、重大疾病和新农合补充住院医疗三种保障方案。凡是在职职工均可以参加互助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黄玉生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2015年度全市职工医疗互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市总工会与基层工会签订工作责任状,市供水集团公司作经验交流。

  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把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要充分利用舆论工具,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重大意义,帮助职工增强自我保障意识,弘扬“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团结互助精神,引导和鼓励职工自觉参与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中来。

  (稿源: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介绍:

  一、主要特点

  ——基本实现全覆盖。参加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选择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专项保障和补充住院医疗保障,也可单独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专项保障;(二)参加新农村合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含农民工),可同时选择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专项保障和新农村合作(城镇居民)补充住院医疗保障,也可单独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专项保障;(三)未参加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村合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含农民工),仅可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专项保障。

  ——低额投入高额回报。每一周期为1年,参加人1年只需一次性交纳80元互助费,在互助有效期内,首次确诊患35种重大疾病的,可申请领取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10000元。因疾病住院诊疗的,无论一次或多次发生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范围以内的合理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等级扣除起付线后,采用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付保障金。具体为: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50%给付;1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70%给付;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90%给付。参加新农合补充住院医疗保障的,按相应的自付标准分别给予20%、30%、50%。

  ——参加手续简便,理赔给付快捷。采取团体参加制,参加、给付手续都通过单位工会受理后,在市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办理,方便职工。给付快捷:在收到理赔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并于理赔核定作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划入参加人工会会员卡账户。

  ——参保对象扩大到职工(农民工)配偶。2016年新制定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规定,凡参加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及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农民工)及其配偶,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以团体方式参加。

  ——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医疗互助保障范围。为了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因患重大疾病和住院带来的生活压力,实施“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目标,决定将档案管理的困难职工本人纳入第二期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每人的缴费标准为80元,且享受的保障待遇调高5个百分点(单指补充住院医疗保障部分)。这部分人员的保费全部由市总工会承担。

  ——降低起付线标准。在保险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范围以内的合理医疗费用,无论就诊医院等级,每次均按扣除300元起付线后,采用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障金。

  ——实行慰问金制度项目。一是保单年度内确诊的因投保前已罹患的疾病或已出现的症状导致的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2000元。二是职工在互助期内因突发性疾病导致的工伤身故(含职业病)、猝死、交通事故死亡且未产生住院医疗费用的,一次性给付慰问金3000元;如发生医疗费用执行医疗费慰问金标准。三是因非正常生育(宫外孕、胎儿畸形)等非人为可以控制的情况;职工因意外事故导致住院的;因大病无法住院治疗,但产生门诊手术费用,可申请慰问金。(慰问金标准:发生的医疗费用在5000元至10000元的慰问500元;10000元至20000元的慰问1000元,20000元以上的给予2000元的慰问。一个互助期内多次治疗的,可多次慰问,由医疗互助办公室对医疗总费用进行核算后补齐慰问差额,但慰问总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最高标准。)

    二、背景

  为建立职工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扬职工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帮助职工减轻因患重大疾病、患病住院治疗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2015年6月,哈尔滨市总工会启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全市有64家直属工会进行组织发动工作,占直属工会总数的61%。参保单位1413家,参保职工12万人,收到参保金896万元。已有2887人(次)受益,有70人得到1万元以上的补助,有94人得到5000元以上的补助,最高受益额2.36万元。发挥了“聚小钱、解难事、办实事”和“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的互助互济作用。

  三、相关链接

  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职工医疗互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期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第二期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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