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律援助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市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申请法律援助:
(一)职工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工会法律援助,且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市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标准;
(二)职工未达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但有证据证明本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需要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合法权益收到侵犯的工会工作者;
(四)市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它案件。
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