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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忧“孝老假”成“纸上福利”
  • 作者:admin 2016-09-1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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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如果一年我们只能回家看爸妈一次,那这辈子,我们还能见他们多少次?如果一次只能陪他们7天,那我们还能陪他们多少天?”在网络上流行的这一问题,让人不忍心去计算答案。对于常年在外地工作的很多人来说,“常回家看看”是一种奢求,往往只能在春节时才能与父母团聚。

  8月底,北京市政府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下文简称《规划》),提倡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很多人为此叫好,同时也在感慨:“孝老假”何时才能真正落实呢?

  鼓励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

  《规划》提出,北京将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这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孝老假”。

  不过,目前“孝老假”仅为一项“鼓励用人单位”的倡议,而非强制性措施。对于“孝老假”怎么休、假期工资如何计算等问题,均没有规定。

  《规划》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313.3万,占总人口的23.4%,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位(上海居首)。北京市常住老年人口340.5万,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5.7%。平均每天净增500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净增120余名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预计到2020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超过380万,常住老年人口将超过400万。

  多位受访者表示,对于正在迅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这样的休假制度来得正是时候。

  员工感慨休假难

  “说实话,平时工作真的挺忙的,很少能回家看父母。我们缺席了彼此的生活,他们也一天一天在老去,想起来就心酸。”在北京某国企工作的张爱青感慨,“如果能从政策层面落实‘孝老假’就好了。”

  很多劳动者在叫好的同时表示担忧:“孝老假”会不会成为“纸上福利”?

  早在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便明确,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可视情况享有每年30天、每年20天、每两年45天或每4年20天的探亲假。

  然而,《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的很多企事业单位,员工很少享受到探亲假。

  尹兆飞在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5年了,因为岗位工作要求,他平时节假日也要与同事轮流值班。他既没有休过年假,也没有休过探亲假。他曾经打过休假报告,但是领导迟迟不批,后来也就不了了之。“没办法,我的岗位离不了人,其实连我们领导都从来没休过假。”他说。

  在某国家机关单位工作的何乐施表示,关于探亲假,单位有明确规定,但很少有同事休探亲假。

  “常回家看看”能成为现实吗?

  “孝老假”的提出,能让“常回家看看”成为现实吗?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姜颖表示,“孝老假”的提出,愿望当然是好的,但能否落实确实令人担忧。

  多位受访者表示,与探亲假类似,很多员工可能会担心影响工作前途而“不敢休”。

  清华大学社会学博士窦学伟表示,从企业角度讲,“孝老假”可能会增加用人单位的运营和管理成本,“看上去很美,实施起来却很难”。所以,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才能保障“孝老假”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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