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工网——《山西工人报》
又是一个毕业季,毕业生们告别校园进入职场。北京一中院日前召开发布会,通报了该院审理的涉及初入职者劳动争议案的情况,并对职场新人提出建议。
据统计,该院近三年年均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200余起,其中劳动者年龄在18至28周岁的案件保持在20%左右。该院民六庭庭长赵悦介绍称,涉初入职人员劳动争议案件主要由以下三方面原因引起:
一是初入职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就业渠道和形式愈发多样化,由此出现了签订就业协议书实际不入职、约定户口服务期不履约等现象。
二是多数初入职人员没有履行完劳动合同就跳槽,服务期违约金纠纷频发。此外,当下大学生毕业后在异地就业打拼已经越来越普遍,涉档案转移、落户、社保关系等案件也层出不穷。
三是初入职人员涉世未深,对招聘和签约中的种种陷阱缺乏防备,一些用人单位提出各种苛刻或不合理的要求。
因此,赵悦建议职场新人们树立合同意识,正确认识就业协议书的性质和作用;树立诚信意识,谨慎签约,积极履约;还应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警惕试用期陷阱。此外,赵悦建议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与初入职人员约定服务期违约金;同时规范用工,合理利用试用期制度挑选人才。 (吴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