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2月3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评选劳动模范和模范单位标准。
1955年3月24日至26日,市首届劳动模范代表大会于中苏友谊宫举行。来自工业生产、基本建设、交通运输、商业贸易等10个产业系统的劳动模范173人、模范单位代表56人出席大会。
副市长王化成致开幕词。市长吕其恩作了《再接再励,为完成一九五五年经济建设任务奋勇前进》的报告。市工会副主席胡传经作了《进一步发挥劳动模范作用,团结与带动全市职工,为全面地超额完成国家计划而奋斗》的报告。
市委第二书记任仲夷在闭幕式上作了《为解放台湾而斗争》的政治报告。劳动模范王孙慈、谢贵臣等16人作了典型发言。市人民政府授予王忠义、谢贵臣、林汉增、王善元、邹奎文、李明顺、吴桂兰、吕敬文、隋振声、酆绪孝、曹凤贤等173人市劳动模范称号,授予苏长有小组等56个班组先进班组称号,并奖励了5个模范单位。
大会通过了《给全市职工一封信》。
1956年1月29日,市工会在友谊馆举行庆祝哈市工会第六届代表大会闭幕和祝贺苏广铭、张执贵提前完成五年生产计划大会。市委、市人委领导到会祝贺,授予苏广铭、张执贵市劳动模范称号。号召全市职工向苏广铭、张执贵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