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展示全省广大职工群众“造就一支宏大的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精神风貌,讴歌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职工中开展“产业工人之歌”歌曲、诗歌、人物故事、微视频创作大赛。
一、创作要求
本次全省职工“产业工人之歌”歌曲、诗歌、人物故事、微视频创作大赛,设立四个单元。
歌曲创作:歌曲以“中国梦·劳动美”和“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为主题,要求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易于传唱,体现产业工人在新时代与祖国同成长、与时代共奋进的精神风貌,歌词激励人心,鼓舞斗志,催人奋进,唱出产业工人再创龙江新辉煌的满怀豪情。
诗歌创作:作品充分反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生动展示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大军岗位争先、技能报国、敬业坚守的精神内核,体现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作品具有思想性和感染力,单首或组诗均可。
人物故事:作品要充分体现“劳动创造幸福、奋斗成就梦想”做新时代追梦人的宗旨,讲述身边涌现出那些让人心动情暖、感人至深的优秀劳动者故事和各行各业职工勇于担当、拼搏进取、锐意创新、匠心筑梦的奋斗经历和动人故事。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精彩、事迹感人。故事作品不超2000字为宜。
微视频: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的要求, 生动展示全省工会工作主线和“五个百万”劳动技能竞赛丰硕成果和全省职工奋进建功的典型故事和精神状态,要求情节精彩、画面清晰、镜头流畅、字幕完整、音效优美、制作精良。作品力求短小精湛,不超过5分钟。
二、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各征集项目均设置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由省总工会邀请专家评委进行评定。
一等奖10名
二等奖20名
三等奖30名
纪念奖若干名,分别给予奖品和证书奖励。
入选优秀作品除给予奖励外,将予以集中展播、发表。获奖所有作品其版权归省总工会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投稿方式
歌词、诗歌、人物故事投稿为Word版本,歌曲录制完成的发送MP3音频,微视频投稿为成片。
来稿文件需打包压缩并标注名称,来稿邮件需注明:“产业工人之歌“参选项目+地市及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请在截稿日期前将电子文档传至省总工会宣教部邮箱(cyzg2021@126.com),联系电话:13009833222。
四、截稿日期
诗歌、歌曲作品截稿日期至2021年4月10日。
人物故事、微视频作品截稿日期至2021年5月30日。
文章来源:黑龙江工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