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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016年全市工会职工技能培训规划
  • 作者:admin 2015-09-19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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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打造“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的职工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市总工会决定,2014年—2016年全市工会集中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把提升职工技能作为全市各级工会今后三年的重点工作,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努力使广大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掌握先进知识和精湛技艺、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造就一大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现代技术工人,努力推动我市经济转型,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一线工人、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农民工等(包括城市就业困难人员,在档困难职工及其子女、家政服务人员)。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重点培训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化工、民用航空、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绿色食品、金融保险、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家政、养老、健身、社区服务等相关产业技术工人。

  三、总体目标

  2014年—2016年全市各级工会职工技能培训总体目标是83254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36000人、在岗培训5350人(详见附表)。学历教育41904人。一线工人(劳模)中级工比例达到一线工人(劳模)的50%,高级工比例达到30%,技师、高级技师比例达到20%。高技能人才骨干和师资培训100人。计划2014年培训29468人,2015年培训29468人,2016年培训24318人。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每年13968人。

  四、培训原则和措施方式

  坚持实用实效、灵活多样、分层分类的培训原则,切实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根据职工技能需求的差异性和市场导向,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分工种的技能培训,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企施教、因人施教,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采取集中调训、上门培训、现场培训、远程网络培训以及专家、教师、志愿者服务队深入企业一线现场培训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技术上的难题,提高职工实际操作能力。也可组织到实训基地现场观摩、接受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坚持开放式办学,创新培训方法,优选培训项目,引入市场机制,根据企业和职工的具体工种、技能水平和不同需求,选择不同的培训院校和机构进行培训,优化课程设计,严格培训管理和考核。每期培训班要开设形势任务和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容的课程。

  五、培训阵地和师资力量

  充分发挥全市大专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工会培训基地优势,依托各级工会自办、联办、委托的职业培训基地,在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培训的同时,重点搞好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依托大专院校搞好骨干技能人才和师资培训;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工会技能培训基地,搞好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借助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劳模创新室、技能培训室和工会培训基地的师资力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健全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全市职工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坚持理论讲解与实践操作相结合,设立实践课,选聘企业一线技术骨干示范讲解。

  六、机制保障

  (一)目标责任机制。按照全市职工技能培训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各级工会要深入调查摸底、掌握培训需求,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积极沟通,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1月30日前报全市工会职工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职工技能培训情况综合报告。

  (二)跟踪督查机制。各级工会及有关部门都要建立调研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及时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确保职工技能培训工作顺利推进。市总工会领导定期深入基层工会,对职工技能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服务。市总工会每半年将职工技能培训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各区、县(市)、直属企业和省属在哈企业党委(党组)及工会。要激发企业支持职工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为职工参加培训创造条件,参训职工除往返交通费由所在企业负担外,培训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工会及培训单位都要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效果跟踪制度,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经费投入机制。将职工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市总工会每年安排职工教育培训经费200万元。并在上级工会划拨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培训,原则上划拨我市的中央财政帮扶资金不少于30%用于在档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培训。各区、县(市)总工会每年要在工会经费中安排培训资金不少于5万元,直属企业和省属在哈企业工会也应根据所属企业职工人数确定年度职工技能培训专项经费数额。同时,积极争取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将工会开展的职工技能培训纳入政府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总体规划,将培训经费列入政府专项培训资金序列。

  (四)激励奖惩机制。市总工会每年对职工技能培训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对职工技能培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工会组织要将参加培训的职工达到职业鉴定标准的,争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职业鉴定资格证书。对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开展不力的,市总工会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总工会成立全市工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朴逸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方春梅、副主席费德军、彭利和经审会主任陈光莹担任,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综合汇总、调研指导、协调联络等工作。成员由市总工会经济部、宣教部负责同志组成。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主席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培训工作运行机制。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局(公司)工会,市直属企业工会,省属在哈企业工会都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认真研究部署,精心谋划安排,集中各方面力量,统筹资源,扎实推进,开展调研,发现和研究解决培训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形成相互协作、责任明晰的工作格局。市总工会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主动承担起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任务。宣教部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全市职工素质工程工作体系的作用,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职工素质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推进,主要负责职工的学历教育培训,认真抓好工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经济部主要负责全市劳动模范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保障部主要协调市总和各区、县(市)总工会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市教科文卫体工委主要负责对所属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培训工作的联络协调、工作指导和职工技术骨干、师资的培训;市直属企业和省属在哈企业工会主要负责本企业的职工技能培训和实训基地的联络协调;市总相关事业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实施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市总各产业工会(工委)、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协作,根据各自的职责完成好职工技能培训工作任务。通过多方联动、共同努力,形成纵横交错、条块结合、形式多样、广泛覆盖的全市工会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格局。

  (三)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围绕大项目建设技术工人创新创造的先进事迹,跟踪掌握培训情况,通过典型引路,全面展示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成果,努力在全市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时代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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