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职责:
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管理考核工作和有关人事工作,负责选拔任用干部的组织实施,任免程序;
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机构、劳资、考评、职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人事统计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宏观管理等工作;
负责筹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
负责协助区、县(市)、局(公司)、直属企业等单位党委管理工会领导干部;
负责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委会有关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
负责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工会组织员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招聘、管理工作;
负责工会系统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
承担市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