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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职工群众的研究(赵书海)
  • 作者:admin 2015-09-17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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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复杂形势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找准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工会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加大工会源头参与力度,在制定社会政策中发挥参与者作用

  社会政策是社会管理的依据,制定社会政策是从源头上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社会政策能否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取决于社会政策是否公正合理,社会政策是否赢得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职工群众组织,代表职工参与政策制定是工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各级工会要把制定公正合理的社会政策,作为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立足点,主动作为,加强源头参与,切实在制定社会政策中发挥参与者作用。

  一是要加强社会政策理论学习,为源头参与社会政策制定奠定基础。要认真学习现代社会管理知识,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和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事业发展状况,确保党委、政府在制定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等公共政策过程中,能够参得进、议得上,确保出台的社会政策法规更加符合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为源头参与社会政策制定提供依据。要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调查研究,准确把握职工意愿和利益诉求,积极为党委、政府制定社会政策建言献策,使社会政策的制定更加科学,更能体现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更能获得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与积极拥护。要加强对社会心态的研究,及时了解社会各阶层尤其是职工群众的利益需求,对现有社会政策的看法,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完善社会政策的意见建议。

  三要健全和完善源头参与制度,为工会参与社会政策制定创造条件。要完善工会定期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制度、工会与政府工作联系制度、工会立法参与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使工会能在源头上更好地、更及时地参与社会政策制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在推动社会利益格局调整中发挥协调者作用

  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协调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劳动关系矛盾是由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失衡产生的。在计划经济时期,职工的工资是由国家发给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是一致的,职工与企业之间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也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劳资矛盾与冲突。改革开放初期,与原来较低的生产生活水平相比,社会成员普遍从改革中受益,社会满意度比较高,劳资矛盾并不突出。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明晰,逐步形成、分化为不同的利益群体。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出现错综复杂的利益交锋,劳资矛盾和纠纷的日益突出,既给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增加了难度,也给调整利益格局、平衡利益关系带来了困难。每个社会成员都关心自身的切身利益,利益格局失衡,不仅会影响社会成员的利益,而且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不利影响,直接影响党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影响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固。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矛盾是社会利益矛盾集中表现。公平合理地调整和分配各种社会利益,妥善地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矛盾,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需求,从根本上减少社会冲突,是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既是工会维权工作的主线,也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工会作为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在协调劳动关系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各级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就要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利益的协调,保持职工群体与其他社会阶层群体的利益平衡,推进社会各方利益均衡发展,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妥善协调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在共建共享中实现互利双赢。要按照“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的要求,积极协调职工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协调职工群体内部的利益矛盾,推动形成党政主导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促进职工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或阶层之间的利益均衡发展,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活动,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预警及处理机制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尽可能解决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把劳动争议化解在企业内部,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管理的完善,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

  强化工会社会服务功能,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服务者作用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息息相关。职工群众既是社会建设的参与者,也是社会建设的受益者。强化工会社会服务功能,更好更有效地服务职工、服务社会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

  各级工会要紧紧抓住党和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契机,充分利用并主动承担政府部分社会管理资源向工会等社会团体职能转移的有利条件,积极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推动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服务者作用。要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方面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好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要加强对职工、农民工,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创业培训,大力推动党和政府各项就业和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努力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要进一步加大维权帮扶力度,大力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职工医疗互助等活动,努力实现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工会帮扶工作融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在社会公共服务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要大力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教育和引导他们增强履行民主权利与义务的责任,提高他们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规范他们参与社会管理的行为和秩序,提升他们参与社会管理的层次和水平,使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提升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在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中发挥推动者作用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社会秩序只有成为全体社会成员高度认同、自觉遵守、共同维护的价值规范,才能真正牢固稳定。广大职工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力量,没有职工的参与、配合和支持,不可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当前,我国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不协调,社会建设滞后,给加强社会管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带来一些不利影响。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分化”和“西化”活动,给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增加了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各级工会要把提高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工会开展职工群众的传统优势,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教育引导,弘扬社会正气、培育文明风尚,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打下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

  要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职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以主人翁姿态为建设和谐云南作出积极贡献。要准确把握职工群众思想脉搏,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正确看待社会生活中的现象和问题,分清是非、提高觉悟,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看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和判断能力。要加强职工群众的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职工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要大力开展职工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强对职工群众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职工以正面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以理性客观的心态看待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差异和不均衡,培养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使社会和谐稳定有更牢固的心理基础,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

  切实履行社会监督责任,在动员职工参与社会政策监督中发挥组织者作用

  社会能否管理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群众能否有效参与社会监督。工会作为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社会管理中既是参与者、推动者,也是监督者。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组织体制健全、联系职工广泛、熟悉基层情况、了解职工意愿等特点和优势,通过“12351”维权热线、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等途径和渠道,督促社会政策的落实。

  要组织职工群众学习国家有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政策,畅通职工群众知情渠道,方便职工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职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和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增强职工群众的监督意识,鼓励和引导职工群众行使好监督的权利,保护和调动好职工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积极性。要监督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依法维护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要创新职工群众监督的方法和途径,畅通社会政策监督渠道,为职工群众更好地参与社会监督创造条件。坚决制止和纠正职工群众监督中出现的打击报复事件,努力解除职工群众的后顾之忧,使职工群众敢于监督,确保社会管理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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