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8月9日,市总工会法律部在市总工会干校举办了工会干部劳动争议调解培训班,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光莹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局(公司)工会、省市直属企业工会共80余名工会干部参加了培训。
陈光莹在讲话中指出,推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是工会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和发挥应有作用的重要途径,是工会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工会干部必须将劳动争议调解作为工会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根据本地、本单位、本产业劳动关系特点制定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各项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好劳动争议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劳动关系矛盾不上交、不激化,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