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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唱给祖国——咱们工人好声音”2019哈尔滨市职工歌手大赛的通知
  • 作者:admin 2019-07-10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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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局(公司)工会、市直属及省属在哈企业工会:

按照《哈尔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国梦·劳动美——与共和国同成长、与新时代齐奋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哈工办发〔2019〕13号)要求,市总工会将举办“唱给祖国——咱们工人好声音”2019哈尔滨市职工歌手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职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巨大热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更好地为新时代哈尔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培养职工文化骨干队伍,推出职工文化艺术活动品牌,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哈尔滨市总工会

承办: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

哈尔滨市工人艺术团

哈尔滨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咱们工人》栏目

三、参赛人员

哈尔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专业除外)均可报名参赛,60周岁以下。可由职工所在单位统一报名,也可职工个人持身份证、单位证明自行报名。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局(公司)工会、市直属及省属在哈企业工会必须有报名。

四、参赛作品主题及演唱形式

本次比赛分民族、美声、通俗唱法三个类别,须演唱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改革开放、歌颂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歌颂家乡哈尔滨等歌曲,通过比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独唱、重唱、声乐组合等演唱形式均可。

五、比赛安排与要求

本次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哈尔滨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全程跟踪宣传报道,同时通过其他各类媒体网上网下积极宣传报道。

每名(队)歌手只能演唱一首歌曲,鼓励演唱原创作品,作品要求健康和谐,旋律优美。初赛自备伴奏U盘。(如进入复赛、决赛,须更换演唱曲目)

初赛、复赛、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哈工网、哈尔滨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咱们工人》电视栏目、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QQ工作群另行通知。

六、奖项与评委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金奖歌手3名,银奖歌手3名,铜奖歌手3名,分别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各一名,同时评选出各类唱法“哈尔滨市优秀职工歌手”若干名。各类奖项均颁发证书和奖金。大赛设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组委会将邀请音乐界知名人士担任评委,保证比赛公平公正。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报名人数,做好选拔、推荐、参赛等工作,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负责活动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7月26日

联 系 人:何  丹  杨  雪  87657650  15146069299

    电子邮箱:hrbghxjb@126.com

报名地点: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道外区南马路116号2号楼604室)

个人报名亦可扫描二维码,准确填写报名事项后提交。如果报名后要修改报名事项,可再次扫描填写提交,以最后一次记录为准。

 

附件:“唱给祖国——咱们工人好声音”2019哈尔滨市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

 2019哈尔滨市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docx


 

 

 

                    哈尔滨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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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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