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通知》(哈财行预〔2016〕042号)有关规定,现将哈尔滨市总工会2016年财政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按照市委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确定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全国、省工会代表大会决议和市工会代表大会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地方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全市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完善调整劳动关系的机制,指导基层建立健全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组织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开展群众性经济活动;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
5、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市级以上劳模的推荐、评选、表彰及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好工会财产。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总工会机关设置如下: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组织部、宣教文体部、经济工作部、劳动保护部、社会保障部、财务资产部、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监察室、产业联合工委、科教工委、财贸工会和农民工工作部。
二、市总工会2016年财政部门预算公开
(一)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财政安排总工会收入预算为4,558.0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工会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4,558.05万元。2016年收支比上年预算增长了9%。预算中基本支出3,933.93万元,项目支出624.12万元。2016年市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总额为4,558.0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4553.0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0.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6.72万元,较上年减少6.3%,其中群众团体事务的行政运行21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5.12万元;教育支出的培训支出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81.09万元,较上年增发离退休人员工资301.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行政单位医疗135.53万元,因社保费转本单位负担所以大幅增长;住房改革支出的提租补贴405.71万元,同比提高了34.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2016年市工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为3,933.93万元,增加了426.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由本单位负担。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的基本医疗保险135.53万元;取暖费169.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29.01万元(离退休人员各项支出),比去年提高了851.72万元,因为增发了市工会系统离退休人员工资,其中:离休费293.23万元、退休费2887.86万元、其他补贴(离退休)36.27万元、生活补助5.94万元、提租补贴405.7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此两表支出总额为零,因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同上年无变化。
(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此表支出总额为零,因一般公共预算中无“三公”经费支出,同上年无变化。
三、财务预算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是以国家和政府为主体,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和模式。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是公共性、公益性、公开性、法制性。
2.部门预算:是指由政府各部门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反映财政拨款部门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3.一般公用支出: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部门为保障工会正常运转所需的最基本的活动经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附件:1、2016年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3、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4、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5、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6、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哈尔滨市总工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