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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办发〔2018〕33号—哈尔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的通知
  • 作者:admin 2018-09-2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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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的通知

哈工办发〔2018〕33号


 

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局(公司)工会、市直属企业工会:

为了做好2018年度全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的通知》(黑工办发〔2018〕52号)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度全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及调查表电子版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准确掌握统计数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按期、高质量完成本次调查工作任务。

请务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填表人及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数据汇总表和数据库文件报送市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积铭;联系电话:87657645 15504627127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5号2112房间

联系邮箱:363795953@qq.com

联系qq群:73612190(哈市总办公室工作群)

 

                                              哈尔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2018年度全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总工会《2018年度全省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我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工作的发展情况,全面更新工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各级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为工会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范围和时间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是全市所有的工会组织,包括基层工会组织和基层以上工会组织。

(二)调查范围

基层工会组织的调查范围是: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包括单独基层工会和多个单位组建的联合基层工会,不包括已经破产、注销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

基层以上工会组织的调查范围是:层级在基层工会之上的所有工会组织。

(三)调查时点和时期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9月30日。上报市总工会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市总工会审核后统一报省总工会。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由各级工会分别填报相应的统计调查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统一的调查表式、指标解释、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统一采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数据处理软件——离线工具填报。

2018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继续延用自2010年起编制核发的统计编码;破产、注销单位的原有编码应当废止,不再编为他用;未列入现有年报数据库或2017年调查时点以后新建的工会组织,依据你们的编码编制方案核发新的统计编码。

各级工会在布置工作时,要根据市总工会《关于调整市总工会直属工会隶属关系和产业工会组织体系的意见》(哈工发〔2018〕7号)文件,调整相关企业的隶属关系;要与工会各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沟通,以真实反映工作实际情况为原则,将各项业务工作的新进展、新变化,准确体现到统计年报数据当中,做到应统尽统。具体包括:对现有记录中的新增指标进行补填,对现有数据中的错误进行更正,对单位已破产、注销等情况的数据,在封面相应指标中标记等。

四、调查表式和内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基本表式分《2018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18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及民主管理工作;(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权益保障工作;(4)工会法律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经济技术工作;(7)工会财务和经费审查工作;(8)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9)工会网络工作;(10)工会国际交流工作等。 

《2018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中包括2份附表,附表数据应随其他数据一同上报:

附表1:工会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情况,限定由区、县(市)级工会填报,请各区、县(市)总工会组织部门配合填报。

附表2: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限定由区、县(市)级工会填报,请各区、县(市)总工会经审部门配合填报。

五、调查纪律和有关要求

(一)调查纪律

1.各级工会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关于提高工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意见》精神,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为工会领导机关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持。

2.各级工会领导干部不得干涉统计调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不得强令或授意统计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  

3.各级工会统计调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开展工作,自觉抵制弄虚作假,不得私自对外提供、泄露调查数据及填报单位相关资料,或将其用于工会统计年报调查以外的目的。

4.各填报单位应当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如实、按时填报调查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数据。

(二)质量要求

1.各级工会统计工作所在部门和统计人员要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务必将本次调查汇总结果与2017年度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尽量减少误差。

2.如果数据出现较大幅度变化,必须认真核对,查找原因,并在上报时对数据变动情况逐一做出说明,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调查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等过程中丢失、泄漏、被窃,确保各关键环节工作安全、可靠、顺畅。

(三)组织实施

调查工作由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局(公司)工会、市直属企业工会负责具体实施,自行组织调查数据的填报、汇总、审核工作,并对数据质量负责。

1.本年度调查工作不召开会议,不印发纸制调查表,只提供预制的《2018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附件1)和《2018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表自行印制,不得删减。请各级工会统计人员9月26日开始在qq群(73612190)下载各单位预制数据。

2.各级工会的调查汇总数据,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核,填表人和工会主席在数据汇总表封面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数据库文件一起上报市总工会。

3.数据汇总表由统计工作所在部门按本单位档案管理要求存档。

4.严格遵守数据上报时间要求,过时不报数据的各级工会,后果自负。请务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数据汇总表和数据库文件报送市总工会办公室。

六、相关文件及下载路径

(一)调查表表式有2种:

附件1《2018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共9页)。

附件2《2018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共14页)。

(二)附件3《哈尔滨市工会组织统计编码(2018版)》。

(三)2018年度统计数据处理程序下载网址及路径:http://ghtj.acftu.org——“离线填报软件”——2018年基层工会调查表(离线工具);2018年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离线工具)——上报到网络版。

 

附件:1.《2018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

          2.《2018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

         3.《哈尔滨市工会组织统计编码(2018版)》

 

附件1:2018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xls


附件2:2018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xls

 

附件3:哈尔滨市工会组织统计编码表(2018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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