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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帮扶长效机制 尽心竭力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哈尔滨市总工会
  • 作者:admin 2015-09-1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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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哈尔滨市总工会深刻学习领会,提出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深扎根于职工群众,努力为他们多解难事、多办实事好事。结合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 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我们着眼于困难职工群体,力求在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扶贫解困帮扶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不可替代作用。我们的做法是:

  一、广泛调研,把握实情

  真心实意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必须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我们从调查研究入手,精心设计调研课题,通过采取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阅分析档案等方式,全面掌握了困难职工的现实状况和迫切要求。

  调研显示,我市共有3.76万户困难职工家庭,其中有7825户特困职工家庭,分别占我市职工总数的2%和0.4%。困难职工多表现出年龄偏大、学历较低、技能单一的特点。家庭人均月收入均在360-468元之间,大大低于2011年我市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669元的水平。调查分析,困难职工致贫的主要原因是,收入低无法满足生活需要,重大疾病给家庭生活带来严重困难,子女教育支出巨大,突发事件难以逾越,自身条件限制再就业艰难。困难职工对党和政府的关心流露出热切期盼,在对3850份回收问卷的汇总、梳理中,我们切身感受到,困难职工在就业、生活、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六大方面亟需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困难职工的呼声就是命令,困难职工的要求就是任务,我们在形成《关于我市困难职工状况的调研及对策建议》后,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工会和市委、市政府,真实反映困难职工愿望,积极帮助寻求扶贫解困对策。

  二、源头参与,赢得支持

  工会组织积极为党政分忧的主动作为,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赢得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市委主要领导作指示、提要求,明确提出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上升到党委、政府层面,作为我市整个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加以推进落实。并多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和部门协调会议,支持工会牵头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帮扶长效机制。

  为加强社会化帮扶组织领导,市委将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组织机构整合成为全市帮扶工作领导机构,责成由市总工会牵头,成员由人社、财政、住房、民政、工商、卫生、广电、教育、司法等部门组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联动的困难职工帮扶组织体系。在实施过程中,我们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提出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扶贫解困帮扶机制的设想,争取在解决困难职工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等方面制定出台政策措施。主要是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相互配合的原则。在全市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协作联动、统筹协调解决帮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使全市困难职工扶贫解困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二是坚持重点帮扶与全面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解决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在收入分配、劳动、社会保障、精神文化等方面加大帮扶。三是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原则。主动开展帮扶活动,及时掌握困难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认真分析困难职工的需求,科学安排帮扶工作的建制方式和重点内容,努力实现各项帮扶政策和措施的有效衔接。在《关于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扶贫解困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我们与政府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反复协商,积极争取,持之以恒,用“做职工娘家人”的为民情怀尽心竭力为困难职工“挣口袋”,赢得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

  三、制定政策,建立机制

  市总工会等十部门研究制定的《关于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扶贫解困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两办”名义转发,困难职工扶贫解困帮扶有了强有力的政策遵循。

  一是规范了困难职工管理和认定工作。明确困难职工的管理认定由市总工会负责。对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城市低保”标准30%以内,或者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认定为“困难职工”,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已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城市低保”标准10%以内的“城市低保”边缘户,认定为“特困职工”,由市总工会为其办理《特困职工证》。各级工会建立日常申报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并落实困难职工申报、调查、公示、审批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困难职工家庭状况变化报告、复查、解困等管理工作。每年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一次审核。

  二是六大优惠政策措施让困难职工看得见、摸得着。在就业方面。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培训、职业介绍和减免税费。发挥市总工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作用,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免收个体开业登记费。在生活方面。特困职工家庭水、电、燃气每月每项给予5元补助。将符合供热保障政策条件的特困职工、困难职工家庭纳入供热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供热保障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生活救助和送温暖资金。在医疗方面。对于符合规定救助范围的困难职工家庭,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仍难以负担医疗费用的,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医疗救助,特困职工到指定医院就医,可免收挂号费、诊查费,住院患者减免和26种外科疾病单病病种优惠。在住房方面。将住房困难的特困职工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家庭住房面积低于住房保障标准,且属市政府重点工程或城市拆迁对象的,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可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在法律援助方面。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都能获得及时、合理的法律援助。在教育方面。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免学杂费;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市属公立学校(高中、技校、职校、大中专院校)给予相应的资助,公办幼儿园减免保教费。

  三是困难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满足。《意见》规定,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对特困职工家庭给予有线电视收视费用每户每年减免30%的优惠,即每月减免18元;特困职工到市属工人文化宫观看电影免收门票,工人江上体育俱乐部冬季冰上娱乐项目每次优惠50%等具体措施。太阳岛风景区对困难职工游览太阳岛实行免费。

  帮扶政策制定出台以来,工会上下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总、省总对我们的工作高度评价,中央和省市媒体进行详尽报道。一些兄弟城市工会借鉴做法。特别是得到职工群众热烈欢迎和拥护,将困难职工纳入长期社会帮扶救助范围,为他们构筑了扶贫解困又一道防线。实践中我们体会到,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帮助职工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是工会组织份内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我们诚心实意的为职工争权益、谋实惠,工会的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就会得到极大地提升。今后,我们要继续研究探索维护职工权益的深层次问题,学习兄弟工会的好经验、好做法,尽心竭力地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办更多的好事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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