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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 职工帮扶服务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作者:admin 2015-09-19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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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发〔2012〕20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帮扶服务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委办局工会,市直属企业工会,省属在哈企业工会:

  现将《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帮扶服务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总工会

                    2012年12月5日


 

 

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帮扶服务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总《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帮扶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会帮扶工作发展规划(2012-2015年)》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市工会帮扶工作发展需要,现就加强企业职工帮扶服务站点建设,努力实现工会帮扶工作全覆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企业职工帮扶服务工作重要意义

  1、加强企业工会帮扶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企业是职工群众最重要的生产生活场所,企业工会直接面对职工群众,最了解职工群众需求。加强企业工会帮扶服务工作,使工会帮扶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进一步贴近一线、贴近职工群众,可以使工会帮助职工、服务职工的工作更快捷、更有效、更富有针对性,对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企业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群众中的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工会必须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加强企业工会帮扶服务工作,建立职工帮扶服务站点,作为构建工会服务职工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摆到当前工会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措施,扎实予以推进。

  2、加强企业工会帮扶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建设平台,完善机制,整合资源。以企业帮扶服务站点为抓手,以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企业工会帮扶服务工作,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为各类职工提供多元服务,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3、加强企业工会帮扶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把工会帮扶服务工作放到企业工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健全帮扶服务制度,整合帮扶服务资源,增强帮扶服务实力,提高帮扶服务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突出企业特色,根据企业实际和职工需求确定帮扶服务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着力解决困难职工的突出问题,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同时努力多办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好事实事,推动形成工会帮扶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任务,努力实现职工帮扶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行政)的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做实做强企业职工帮扶服务工作,实现帮扶服务工作社会化;扩大帮扶服务覆盖面,兼顾会员、职工、困难职工等各方面群体,实现帮扶服务规模化;结合物质、心理、法律、政策、素质等方面,实现帮扶服务方式多元化;考虑各种群体的实际需求,不断提高帮扶服务质量和效率。2013年,全市要普遍开展职工帮扶服务站点建设工作,职工帮扶服务站点要按照就近就地、方便快捷、职工认可、群众满意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帮扶服务内容和项目,总体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生活帮扶。对本企业登记的困难职工、遇有突发事件的家庭和特殊情况的职工和会员群众,提供相应的资金物资帮扶救助。

  2、医疗帮扶。积极推动企业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补充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对患大病、慢性病的职工本人或家属实行帮扶救助。

  3、培训帮扶。整合企业各种资源,开展岗前、岗中等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以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实现职工培训、转岗就业一条龙服务,维护职工劳动权益。

  4、教育帮扶。开展以“金秋助学”行动为基本形式的教育帮扶,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入学,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子女因交不起学费而上不了学。

  5、维权服务。以诉求代理、政策咨询、仲裁调解、法律援助等形式,为职工解决劳动争议、欠薪拖薪、无序裁员等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

  6、其他服务。深入开展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活动,努力推动企业行政做好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逐步探索心理疏导、子女托管、课外家教、文化娱乐、家庭餐饮等新的帮扶项目。

  三、把握重点,切实保证企业职工帮扶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工会组织健全、职工人数较多的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工会帮扶服务站点,将帮扶服务工作集中到统一的帮扶平台上来。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帮扶站点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采取依托建设方式纳入乡镇(街道)、社区(村)工会帮扶服务站点。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发区可以采取联建、共建形式设立工会帮扶服务站点,或借助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增设职工服务窗口等方式开展帮扶工作。楼宇经济等不具备建立实体帮扶服务平台的企业,可以依托地方工会12351职工热线和网站,设立帮扶服务信箱,建立网上帮扶服务平台。企业车间、班组应设立工会帮扶服务信息员,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需求和困难。

  为达到帮扶服务工作规范化和实效化,凡是建立起来的企业帮扶服务站点要做到“六有”、“五公开”。

  “六有”:

  1. 有服务场所,并能够满足职工群众的基本需求。

  2. 有帮扶服务资金,采取行政支持、工会筹措、社会赞助的办法,争取一定量的资金。

  3. 有必要设施,配备电话、电脑、档案柜、接待桌椅等必备的办公设施。

  4. 有专门人员,利用工会专、兼职干部和社会招聘的办法解决服务机构人员。

  5. 有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内容和单位实际制定工作制度,并悬挂显著位置以供职工群众监督。

  6、有机构牌匾。由市总工会统一制作并经验收合格后授牌。

  五公开:

  1、公开办公电话。各帮扶服务站点都要设立并公开一部职工服务热线电话,要有专人负责,保证联系畅通。

  2、公开办事程序。要根据服务内容制定自办、转办、交办等程序,同时制定受理时限、审批时限、完成时限规定。

  3、公开政策依据。要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供涉及职工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方便查阅和使用。

  4、公开帮扶条件。对应该救助的困难职工群体,要按长期、短期、临时等情况分类制定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

  5、公开服务结果。服务结束后,要将结果及时告知职工本人,必要的可以进行公示。

  四、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帮扶服务工作组织保障

  1、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企业工会帮扶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强化工作措施和力度。市总工会成立企业职工帮扶服务站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朴逸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费德军担任。成员由市总工会社会保障部、宣教部、帮扶中心、法律工作部、农民工工作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社会保障部。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各直属工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地区、本产业(行业)、本企业工会帮扶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措施。把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保证圆满完成任务。

  2、建立资金保障机制。企业工会要积极争取企业行政把帮扶服务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企业财务预算;加大工会经费投入,逐步提高帮扶服务资金在工会经费的比例;要建立职工互助互济基金,开展多类型、多层次的互助保障活动;采取结对帮扶、冠名帮扶的形式争取公益性捐赠。市、区、县(市)总工会要加大对企业特别是经济困难和困难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帮扶服务力度,最大限度地将包括困难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会员纳入帮扶服务范围。

  3、搞好工作统筹衔接。市、区、县(市)工会与企业工会要建立帮扶工作联动机制,企业工会帮扶站点在企业工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工会帮扶中心的业务指导;同一企业集团、多级法人体制的,其帮扶工作原则上由企业集团工会统一管理。符合当地救助标准的困难职工纳入当地工会帮扶中心管理,对其救助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基层企业先行救助,本产业、本企业难以解决的,上报上一级工会救助。

  4、加强指导和宣传。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委办局工会和直属企业工会要注意了解本地区、本产业(行业)职工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以及企业工会帮扶服务工作发展情况,加强对本地区、本产业(行业)企业工会帮扶服务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推广有效做法,培育示范和帮扶品牌。要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企业帮扶服务工作经验做法的宣传,为推进企业工会帮扶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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