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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 作者:admin 2015-09-1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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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局(公司)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省属在哈企业工会:

现将《全市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哈尔滨市总工会

2012年8月20日

 

 

全市职工生活 “保障杯”

竞赛活动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调动各级党政和工会组织积极做好企业职工生产生活工作,关心企业职工,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职工的生活,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生活保障条件,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 “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工会工作主线,强化职工生活保障,促进和谐企业建设。以推动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实现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为目标,从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凝心聚力,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坚定实施新战略,奋力实现我市科学发展新跨越。

  二、参赛范围和组织方式

  我市的“保障杯”竞赛活动按照属地、行业、产业分级别组织,分类别指导,滚动式推进的方式进行。

  (一)竞赛活动在区、县(市)、局(公司)、产业工会和直属企业、省属在哈企业中进行。分成12个赛区和7个独立开展竞赛活动的单位,由市“保障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指导。

  (二)各区、县(市)和局(公司)所辖单位,由地区或行业“保障杯”竞赛组委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

  (三)各产业工会,分别作为独立的赛区,由各产业“保障杯”竞赛组委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

  三、竞赛主题、竞赛条件和总体目标

  (一)竞赛主题

  强化职工生活保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二)竞赛条件

  1、先进集体

  (1)改善就餐条件。推动企业通过多种途径建设职工食堂,职工食堂设施和就餐环境良好舒适,食堂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健全,为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职工的满意度较高。

  (2)改善居住条件。推动企业通过多种途径建设职工宿舍或公寓,改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居住条件,宿舍设施完善、环境优良,配备必要的降温防寒以及文化、卫生、洗浴设施,建立健全宿舍管理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为职工提供经济、安静、整洁、安全的住宿环境。企业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改善文体活动条件。推动建立电视房、阅报栏、职工书屋(图书室)、健身室、运动场等基本文体活动场所,配备基本的文体活动设施,丰富职工的业余文体生活。

  (4)建立职工困难援助机制、工伤救援机制、互助保障机制、职工体检和疗休养制度。调动政府(行政)、职工等多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互助互济活动,为遇到困难的职工及时提供帮助。每年安排不少于3%的职工参加疗休养。按规定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定期体检和疗休养。

  2、先进个人

  (1)对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有深厚感情,有强烈的帮扶责任意识,热心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受到职工拥护。

  (2)掌握本单位或本地区困难职工基本情况,熟悉有关职工生活、工资、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密切联系职工,倾听反映职工的愿望呼声,在维护职工生活保障权益工作中成效显著。

  (3)善于做职工思想工作,在稳定职工队伍服务企业中作用突出。积极完成上级工会的调研、统计等项工作,成为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底,全市开展职工生活保障“保障杯”竞赛活动的建会企业达到600家,100人以上规模企业参与活动覆盖面达到40%。按照逐年滚动发展的原则,每年的覆盖面递增5%。通过表彰一批竞赛活动先进单位,推动职工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职工生产生活条件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改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实施步骤

  “保障杯”竞赛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今年的竞赛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9月20日)。市竞赛组委会下发通知,部署指导区、县(市)、局(公司)、产业和市直属企业、省属在哈企业竞赛活动。区、县(市)、局(公司)和产业竞赛组委会负责部署指导本地区、本行业所辖单位竞赛活动。

  (二)自检推荐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市直属企业、省属在哈企业直接向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上报《全市2012年度职工生活保障“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登记表》;区、县(市)、局(总公司)和产业竞赛活动组委会对本地区、本行业所辖单位自检材料审核把关后,向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并上报《全市2012年度职工生活保障“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登记表》及本地区、本行业参赛企业数及参赛企业名单。

  (三)联检联评阶段(10月21日-12月31日)。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分别召开12个协作组及独立开展竞赛活动的相关单位联检联评会议,对报送的集体和个人材料及名单进行联评和实地抽查,提出“保障杯” 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单,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考核审定阶段(2013年1月10日—2月28)。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依据竞赛方案,进行考核后,提出“保障杯”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标兵建议名单,报市竞赛组委会审定。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30日)。对哈尔滨市年度职工生活“保障杯”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其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选树为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竞赛活动的领导,成立全市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朴逸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总工会副主席费德军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社会保障部,负责竞赛标准的制定、竞赛活动的组织发动、检查指导、经验交流推广、考核评比表彰等日常工作。

各区、县(市)总工会、局(公司)工会和产业工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委会,抓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在全市范围长期开展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活动是强化职工生活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举措,各级工会要统一认识,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扎实推进。各单位要按照市竞赛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行业和单位实际,制定各自的竞赛方案,切实将 “保障杯”竞赛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下去。

  (三)培育典型,营造氛围。加强经验总结,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大力宣传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电话(传真):87657651、87657667

  地址:道里区兆麟街125号(市委8号楼)2117室

  邮编:150010。电子邮箱:hrbghbzb@163.com

  联系人:王彬彬  刘述

 

  附件1:全市2012年度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考核表;

   附件2:全市2012年度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登记表;

   附件3:全市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协作组名单

 



 

附件1:全市2012年度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考核表.docx

附件2:全市2012年度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参赛单位登记表.docx

附件3:全市职工生活 “保障杯”竞赛协作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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