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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建设 “的哥食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作者:admin 2015-09-1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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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建设“的哥食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市直相关部门:

  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建设“的哥食堂”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总工会

                          2013年8月22日

 

 

 

 哈尔滨市总工会关于建设“的哥食堂”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出租车司机停车难、如厕难、就餐难等问题,切实维护出租车司机的生活保障权益。按照市委的要求,由市总工会牵头,在全市建设一批为出租车司机服务的“的哥食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合资源、试点先行”的原则,依托现有餐饮店和具备条件的职工食堂,9月底之前,辟建30到50个“的哥食堂”作为试点;年底之前,再辟建50个“的哥食堂”,使全市“的哥食堂”的数量达到80到100个。通过落实扶持政策,完善服务功能,初步解决出租车司机停车难、如厕难、就餐难等问题。

  二、建设条件和组织方式

  在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5个城区繁华街道,吸纳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快餐品牌店和能够为出租汽车司机提供服务的餐饮店加盟,建设起来的“的哥食堂”要做到“五有”:

  有服务场所。餐饮经营场所具有一定规模,门前有适当数量的停车位,经营手续齐全,就餐环境良好舒适。有工作制度。餐饮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健全,有餐饮服务承诺,在显著位置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有优惠待遇。对前来就餐的出租汽车司机,凭出租车运营证或其他证件,给予一定折扣的优惠待遇。有必要设施。能够为出租汽车司机提供卫生、营养、方便、实惠的餐食,冷热水服务和免费如厕服务。有机构牌匾。经市、区总工会验收合格后,统一制作并授予“的哥食堂”标牌。

  建设起来的“的哥食堂”,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区总工会负责监督管理,接受市总工会统一指导。

  三、政策支持

  市委督查办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对建设“的哥食堂”予以扶持,以鼓励更多的餐饮服务企业参与到其中来。

  四、方法步骤

  试点阶段的实施步骤如下:

  1、调查摸底阶段(8月20日至25日)。按照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各区总工会对区域内餐饮服务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把建设“的哥食堂”的相关政策向商家进行宣传和动员。

  2、推进落实阶段(8月26日至9月20日)。有意向加盟的餐饮店向所在区总工会报送《“的哥食堂”申报表》;区总工会审核把关、实地考察后,向市总工会推荐上报;市、区总工会实地验收认定,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确定加盟企业;对于认定的企业,授予“的哥食堂”标牌,落实相关政策。

  3、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对试点的“的哥食堂”进行统一验收,总结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试点之后,从10月初到年底,再辟建50个“的哥食堂”。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辟建出租车司机服务场所,切实解决出租车司机停车难、如厕难、就厕难问题,是我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求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各单位和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统筹安排,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市总工会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市委督查办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要协调联动,紧密协作,确保整个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办法,于2013年8月30日前报市总工会社会保障部。

  3、循序渐进,扎实开展。各级工会要认真抓好“的哥食堂”前期发展和后期管理指导工作,特别是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认定授牌后出现的难点问题,加强沟通和衔接。要按照合理布局、逐步推进原则,做好滚动发展工作,切忌一哄而起、半途而废,确保这项服务群众的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围绕这项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对我市辟建出租车司机服务场所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

市总工会社会保障部电话:87657651、87657667

地址:道里区兆麟街125号(市委8号楼)2117室

邮编:150010    电子邮箱:hrbghbzb@163.com

联系人:王彬彬  刘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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